摘要:在朱熹看来,正是因为有这种理,孔子并不认为子路的做法本身是错误的,丘之祷久矣也绝非像汉代学者认为的那样是在批评子路,而只是在论述自身特定处境下跟祷的关联方式。 ...
《雍也》: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
《春秋》记,襄公三十一年,秋,九月,癸巳,子野卒[7]897。惟在天子诸侯,则宗统与君统合,故不必以宗名。
周人亲亲原则的使用与落实,使血缘关系之脉络流变更加明了清晰,有助于人们追根寻源,建立和稳定宗法秩序。非嫡嗣,何必娣之子?[8]太子既丧,在没有太子的情况下,应该立其同母弟弟。如果大家的水平都差不多,便只有问占请卜,诉诸神灵的启示了。《东周列国志》第三回:王今励志自强,节用爱民,练兵训武,效先王之北伐南征,俘彼戎主,以献七庙,即可湔雪前耻。 纵观上古之三代文明,郁郁乎文哉,其周也。
天子卿大夫三庙,元士二庙。《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曰: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人定不如天定,因为人定容易产生争议,而天定则谁都得服从,中国人始终是相信天、崇拜天的,凡事不以天道名之则不顺。
同时,还可以借助于对血缘亲疏关系的确认,而建立起天子之庙的基本制度。而到了己之子一代,即高祖玄孙之子,就不再为族人所宗了。一旦世子有变故,则不得不在君王其余的儿子中选拔继承人,操作的规则是:按照其母亲身份的贵贱,而不是依据其年龄的长幼。继别子,别子之世嫡也,指高祖别子的世子,即嫡长子庶弟家的嫡长子。
而到了其孙子一辈,自己的曾祖也得退出四亲之列,不再成为曾祖了。牟宗三:《历史哲学》,第38页。
这显然适用于选贤,而不是确立嫡子之法。五、宗法体系的内在超越亲亲、尊尊之义使用得当,则必可以致善政。章炳麟《訄书·序种姓上》曰:故自周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何休《解诂》曰:继重者为大宗,旁统者为小宗,小宗无子则绝,大宗无子则不绝,重本也。
公子不得统领国君,而作为类似于族长的国君却可以命令嫡亲昆弟或庶昆弟去统领族人而为一宗。开辟族群共同体并使其能够存续下来,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它非常真实地构成了每一个个体小我存在于世的生命前提。《公羊传》在论述隐代桓立时指出: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恩轻义重,或者,恩重义轻,道理上都是一样的,只是所采取的恩、义视角有所不同罢了。
尊祖,显然要高于亲祢。嫡子是长,正夫人的第一个儿子,是家中的头等长子,夫妻血亲伦理的最初结晶,并不要求其最具备贤才、拥有最高的德行。
王国维指出,五宗所宗者皆嫡也,宗之者皆庶也。[4]458宗法制虽然最初可能只为王族而设置,主要涉及王位继承,诸侯王之间也有一定程度的使用。
再回溯上去,高祖除了他的嫡子即我的曾祖之外的儿子,叫别子,是我的曾别祖,他或他们独立门户之后而另成一宗,即《白虎通·宗族》所曰为祖继别,各自为宗,开枝散叶,繁衍下来,其支脉肯定为数不少。一种情况是立同辈,优先考虑自己的同母或异母兄弟。周王率先以德治国,纳上下于道德,不过,他们并不是把道德作为治理手段,而是以道德为治理目标与理想。《明堂位》篇也称,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王国维肯定已经觉察到了官天下肯定比家天下有更多的好处、益处,在全天下范围内选人肯定比局限在一个家族里要开阔得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会有较好的保证,一个家族里出现的人才毕竟无法跟全天下相比。天子、诸侯地位至尊,不需要借助宗亲关系标榜身份的严肃性,故绝其宗,即褫夺其单纯从血缘宗亲的角度而言说的话语权和优越性。
亲亲有恩,但也得尊尊有序。【13】夏、商、周三代,天子庙制不尽相同,分为五庙、六庙、七庙。
儒家也是追求和讲究超越的,并不只满足于民以食为天的低端层次,非常强调对人的动物性和原始本能的克制和引导。于是,原先的高祖庙牌位就应当迁移到太庙中去了【14】。
尊敬宗子,就要尊敬父祖。[9]宗法系统中,按照血缘关系则可分为大宗小宗。
对待遥远的祖先,则必须跳出个体情感,而使用历史理性予以审视。[4]458殷商实行兄终弟及之制度,不重嫡庶区分,当然也就形成不了宗法之制度体系。《荀子·儒教》篇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类推下去则是,兄弟(妯娌)关系也亲于、浓于叔侄关系。
【11】 牟宗三以为,别子的概念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诸侯嫡子之弟,别于正嫡。而大夫则不传子孙,所以便没有机会夺宗。
这个时候,宗法关系可退处于家族自身而为社会之基层,而不再放大而投入于国家政治【19】,功能性和局限性十分明显,几乎已经完全不能适用于新的时代发展了,由它转出一个崭新的现代国家则更是奢谈,而这恰恰就是牟宗三的睿智与卓识,他虽为心性儒家,却能够把公羊家的亲亲、尊尊之道发挥得淋漓尽致,读来真是荡气回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而也足以载入《春秋》研究之史册。转引自陈立:《白虎通疏证·宗族(上)》,第396页。
公子之所以是公,因为公子封给这些庶昆弟以士、大夫称号,又被他们共同尊奉为其嫡传正脉。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但高祖玄孙之子,则已超过五世,其牌位应当迁出,不在族人继续祭奉的祖宗之列。嫡庶之亲疏也导致周人庙数之制中五世而迁之宗百世不迁之宗之分别。周公既相武王克殷胜纣,勋劳最高,以德以长,以历代之制,则继武王而自立,固其所矣。君命其母弟为宗,诸弟宗之为大宗,死则有齐缞九月【10】。
《公羊传》曰: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4]457中国人的思维深处始终保持着追求稳定的情结和价值取向。
王国维说:舍弟传子之法,实自周始。小宗为高祖之嫡系,大宗则为别子一系,因为嫡系只有一脉,而别子为宗的子孙数量肯定要比高祖之嫡系后代多出很多。
《明堂位》之文晚于该《传》文所出,为美饰鲁国修德之文,不可信以为然。仅有纯粹的定,只能解决王位继承人的问题,而君王之所为则始终以牢固掌握王权、皇权为第一圭臬。